篇目·细节·产权——读《阿城市志》稿感言(1)
2006-11-27 14:57:03

篇目·细节·产权*

——读《阿城市志》稿感言

 

王照伦

 

摘  要  续志和第1届新志书相比,记述对象的范围和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续志在篇目设计、记述方式和如何审视新的地情信息等方面与第1届新志书有了很大的不同。如果照搬第1届新志书的模式处理变化了的地方情况,续志就难以完成如实反映地情信息的使命。文章结合《阿城市志》稿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创新续志篇目、强化被志事物的细节记述、对新的地情信息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续志  篇目  细节  新地情信息

 

《阿城市志》稿总的来说是1部质量较好的书稿,它在观点、结构、资料等方面没有大的问题。在人员少、时间短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续志理论研究尚无根本性突破的今天,能写到这个程度很不容易,阿城的志界同仁为这部志稿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应当肯定。

我认为,《阿城市志》稿最大的亮点是“金源文化”专志,仅凭这1个专志就可以使《阿城市志》在中国续志中独树一帜。“金源文化”,使得《阿城市志》的地方特色跃然纸上,必将成为中国志坛上1道靓丽的风景线!《阿城市志》的编者采取通志的方式将“金源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开发、利用进行全景式的记述,是有独到眼光的。从另1个方面讲,由于金庸的系列武侠小说对北方少数民族进行了系统的歪曲和丑化,加之经电视剧这种快餐文化广泛传播后,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相信“金源文化”专志在正本清源方面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实际上,中国北方各少数民族在创造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一直起主要作用,他们的作用起码不比汉民族小。在中国文明史中,且不说在国内史学界还有争议的夏代是不是少数民族为统治者的时代,也不谈尚未搞清楚的西周共和之前年代的周,在鲜卑族为统治者的唐朝、蒙古族为统治者的元朝、回族为统治者的明朝、满族为统治者的清朝4个朝代,少数民族统治中国长达996年,而且公认的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朝代就是鲜卑族为统治者的唐朝。另外,孔子在《论语·八佾》中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这里的“诸夏”,当指中原地区与夏王朝并存的众多部落。孔子告诉我们,务农的夏代,其父系社会形态的发展水平要低于东方和北方的少数游牧民族。孔子举东方的夷和北方的狄,而不提西方的戎和南方的蛮,似乎并不是无心的。我们知道,取夏而代之的殷商,来自于东方;取商而代之的周,来自于北方。因此,在初创中华文明的时期,北方的各少数民族是主要的参与者。20世纪中国著名的气象学家和地理学家竺可桢先生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公元前1 000年左右,北半球曾经经历过1次自东渐次向西的严寒,正与周人自北向南侵入中原的时间相吻合。从那时至清朝,农业社会的中原地区与北方和西方的游牧民族二者之间的战争与交融,成为中国历史上从未间断过的主旋律,北方各少数民族参与了中华文明创造的全过程。所以,任何不能公正对待少数民族的言行都是错误的。

全志写得最精彩的1句话是P.1327中的第1句话。这句话,不仅写出了阿城地区的发展趋势,而且也揭示了全球化的历史结局,由此可见《阿城市志》的编者是有全球眼光的,这也是这部志稿有大家气度的基本原因。

当然,在书稿中还有许多技术性的问题需要处理。对这类问题,我已经在书稿上做了标记和说明,不准备在这里一一罗列。有2类比较集中的问题只在这里简单地点1下。第1,是数字错讹。这个问题是第1届新志书没有解决的普遍性的问题,在我接触到的新志书中,还没有发现不存在数字差错的。在我读到的新志书中最极端的1部竟然有1 008处数字差错,平均每个页面中有1.28处数字错误。我曾经于10年前撰写了1篇题为《论新志书的整体性》的文章发表在《海南史志》1995年第1期上,《哈尔滨史志》1996年第1期予以转载。在这篇文章中谈了6个问题,其中第4个问题是“数字的一致性”,论述了新志书在9个方面存在的数字矛盾,并给出了发现和解决这些数字问题的途径。另外,在我发表的14篇志评中有12篇设专门的内容讨论志书中的数字问题。建议对《阿城市志》稿中的所有数字重新核实,凡是在志书中有计算关系的重新进行核算。第2,是外文缩写问题。当时我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会成为续志面临的普遍问题,是梁滨久先生以超前的眼光预见这类问题可能会在续志编纂中普遍被碰到,他出题目我做文章,使得拙文《外文缩写入志鉴刍议》得以在《黑龙江史志》2000年第4期上面世。由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相对简单,在这里重复1下:第1次在志书中出现外文缩写时夹注外文全称和汉语译名。对于在志书中夹杂外语单词的问题,不应当提倡,确实必须时,要夹注汉语译文。

下面,我想结合《阿城市志》稿谈篇目、细节和产权3个问题。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1  篇目

   

篇目在志书编纂中的重要性,怎么说也不过分。对此,近代史学家李泰棻的1句话有点睛之功:“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因此,篇目设计是方志工作永恒的主题。结合《阿城市志》稿的篇目看,在经济部类、社会组织、农民、婚姻家庭等方面是需要改进的。

1.1  经济部类  《阿城市志》稿的经济部类按照当前方志界流行的观点去分析,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这样的设计,仍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的窠臼,用这个框架去记述当今的事物必然会产生削足适履的结果,造成许多市场经济时代产生的新事物没法记述的弊端。

现在,无论在中央还是地方,将经济领域划分为3个版块已经成为惯例。大家耳熟能详的、领导人几乎天天挂在嘴边的“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等等,就是这种变化的最好的注脚。所以,将经济部类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样划分,不仅能很好地与中国社会发展的轨迹相吻合,而且能最大限度地将所志区域内的各种各样的经济成分纳入我们的记述范围,使续志顺利完成记载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脉络的使命。

由于《阿城市志》稿在篇目上的缺陷,加之编者是站在国营经济或者说公有制的角度看待被志事物的,使得私营经济没有得到很好的展现,这就造成了记述上的缺漏,呈现在志书读者面前的景像就是残缺不全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营经济退出竞争领域(今年,黑龙江省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不但要换汤而且要换药”、“靓女先嫁”等改造国营经济的举措,就是实施这种退出的具体步骤)、私营经济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是大势所趋,这是1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如果我们只记了消的这1块,而没有将长的这1块记好或者是1字不著,那么,志书中的地情信息就是不完整的。例如,化肥营销,随着市场的开放生产资料公司的销售逐年下降,2000年虽然没记具体数字,但“化肥市场全部放开,专营化肥锐减,使企业陷于窘境”说明生产资料公司在阿城化肥市场上的份额已经很小了。而P.110上的表3-9记述了1986~2000年阿城农民使用化肥的情况,总的趋势是增加的,从1.16万吨增加到3.25万吨。可见,在阿城市一定还有生产资料公司之外的化肥流通渠道,应当客观记述。

鉴于《阿城市志》稿将经济部类按3个产业的方式处理工作量很大,建议于现有的框架内,在经济部类涉及的各个方面补记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对于没有完成初稿的续志或没有开工的续志,建议按3个产业的方式处理经济部类。

1.2  社会组织  如何记述所志时空内的各种组织,在第1届新志书中是1个没有得到解决并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人们打开新志书的目次,就会看到几乎在各个部分都有类似“机构沿革”、“机构设置”、“组织机构”、“机构队伍”等标题,不仅破坏了志书篇目的逻辑性,而且给读者1种满目机构的印象,但是要了解所志区域内的各种社会组织时需要到处查找很不方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曾经撰文[1]探讨过,提出了在志书中集中记述所志区域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议。但是,并没有引起志界的关注,此后出版的志书仍然将机构散乱地置于志书的各个部分。希望续志在编纂中能够通过不断的探索逐步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使社会组织的记述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电脑上将文字、图表从1个位置移到另1个位置是个十分简单的事情,只要点3下鼠标——选定、复制、粘贴10秒钟内就能搞定。建议将《阿城市志》稿中的所有机构集中设1个专志记述,具体这个专志叫什么名字可以斟酌。同时,充分利用统计部门的“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资料、公安部门的宗教组织资料,将阿城市域范围内的所有社会组织囊括其中。

1.3  农民  在中国,过去、现在和可以预见的将来,农民问题都是1个基本的问题。中华文明,实际上就是农业文明,说白了就是农民文明。用秦晖先生的话说就是“中国只有从事不同职业、居住在不同空间的农民”,因此他将中国称之为“农民中国”。所以,以记述当代中国现状为使命的新方志不充分记农民,是不正常的。为了纠正新志书的这种偏颇,我曾撰文呼吁方志界在志书中强化对农民问题的记述[2]。由于对农民的歧视思想根深蒂固,这种呼吁在志界没有得到响应。安徽作家陈桂棣、春桃夫妇针对农村试行税费改革的前前后后,写了《中国农民调查》[3]这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震撼的著作,为我们在续志中如实记述农民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建议在各个层次的续志中对农民应当有适当的记述。特别是县志或县级市志应该对所志区域内的农民有充分的记述。到底是设专志集中记述还是分散在各个部类记,不必强求一律,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探索解决这1问题的各种可能的途径。

1.4  婚姻家庭  大家通常把家庭视为社会的细胞,以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新方志对婚姻家庭问题应当作充分的记述。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我看到的新志书中唯一设专志全面记述婚姻家庭问题的是《广州市志》,绝大多数新方志只用了几十字、几百字记这个问题,极个别的新志书甚至对此1字不著,是不应该的。为了强化对婚姻家庭的记述,我于1995年撰文[4]作了初步的探讨,希望续志能将婚姻家庭问题作为记述的重要内容对待。

    婚姻家庭问题,是1个蕴涵着丰富地情信息的被志事物,《广州市志·家庭志》作了很好的探索,是值得续志借鉴的。我曾经为它写过1篇书评[5],其最可贵的地方是广州市的志界同仁为了如实记述所志区域内的婚姻家庭情况而作了大量的社会调查,读后使人耳目一新。如择偶圈,这个问题是任何机关也不统计的,但又是1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是社会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且直接关系到后代生理特征的优劣。据有关科学研究证明,夫妻出生地的距离越大,所生子女在生理和智力上越优秀。欧洲国家之间人口流动自由度大和美国基本上是由移民组成的,成为欧美人素质普遍较高的原因之一。从中国大陆的情况看东北人和江南人有鲜明的特点:东北人的身材普遍高大和英才辈出,与他们大多数是由关内移民过来的不无关系;在历史上由于北方战乱不断,而南方相对较平稳,使得许多北方的文人、艺人和富人为躲避战火而南逃,成为南方人比较精明的原因之一。所以,择偶圈看似是个很平常的问题,而实际上却包含着丰富的信息,它的大小和社会的进步程度以及开放力度是成正比的。

    另外,续志篇目章节的编号方法应该引起我们关注。方志界在认可新事物方面似乎慢半拍,传统的惯性比较大。如《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6]实施2年多了,还没有看到方志界运用和讨论这个行业标准的。这个标准科学性很高,使章节编号在全书或书的某部分具有唯一性,为机器检索和人工检索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如果续志不设编,采用这个标准编号后,每个章、节、目、子目的序号在全志中就是唯一的;如果设编,在1个编内章、节、目、子目的序号也是唯一的,加上书眉上的编的称名,读者看到某个序号时就知道是第几章第几节第几目中的第几个子目。如3.1.5.7,我们就知道这是第3章第1节第5目中的第7个子目,避免了看到某个目时还要向前翻找是第几章第几节的问题。我估算了1下,像《阿城市志》稿的篇幅,要调整成《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要求的格式,在电脑上有1个工作日就足够了。建议续志按照这个标准编号。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发表评论
昵 称:
主 页:
验证码: 图案:
内 容: